金湖县教育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
4、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镇乡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教育内部人才市场,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6、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县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县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7、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8、主管全县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9、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
10、管理全县体育工作,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县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11、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12、负责我县举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比赛和参加市以上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
13、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指导学校后勤改革。
14、管理所直属单位,指导教育教学、教育系统戏十字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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